标题: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科技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
索引号:01165903-8/2023-00003 | 发文字号:锡财教〔2023〕900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科技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
成文日期:2023-08-17 08:45:00 | 公开日期:2023-09-04 09:04: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财政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37号)等规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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