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征管,确保收入稳步增长。综合考虑我盟明年经济运行预期、减税降费和两权价款等一次性收入因素,按照积极稳妥、总量略有增加的原则,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3%。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税源的监控,严把征收、管理、稽查等各个环节,提高重点企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加强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收益等非税收入收缴入库工作,持续加大挖潜增收力度。
(二)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重点支出需求。全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8亿元,增长3.4%。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三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高度重视“八项支出”进度,提前做好支出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做到早分配、早下达和实现支出。积极向上级反映我盟资金紧张局面,及时掌握财政厅对我盟各类补助情况,对重点项目或急用资金做到随时调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实施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
(三)扎实有序做好政府债务化解工作。一是始终将化解政府债务列为“一把手工程”,精准发力,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督促各地狠抓财政收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实现财力增长,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相结合,优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中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确保按照《锡林郭勒盟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完成2020年化解政府隐性债务31.58亿元的任务目标。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完成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无争议账款23.98亿元的“清零”任务。二是督导各地区切实做好政府谈判化解债务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对现有政府贷款尽可能争取展期或降息,腾出资金用于化债。三是加强债券支出管理。按照《锡林郭勒盟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筛选需要申请债券资金的项目,促使债券资金安排到在建项目和前期工作完成好、成熟度高的项目上,确保债券资金形成实际支出。
(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
一是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增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债券投向结构,落实好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等政策,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融资成本低、周期长,作用机制直接、政策见效快等优势,尽快扩大有效投资,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严格强化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工作,对今年分配的新增债券资金,盟财政将加强跟踪调度,定期进行支出进度通报,督促各地区均衡支出,确保2020年申请的债券资金能够第一时间用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巩固和拓展好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的要求,第一时间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加强重点税源监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持续跟踪本地区在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全力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和影响,使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为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扩大再生产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撑。三是做好PPP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入库后一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的PPP项目,将被退出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截至去年底,我盟纳入管理库的项目为25个(其中,盟本级2个,锡林浩特市5个、多伦2个、白旗2个、太旗2个、黄旗2个、东苏2个、阿旗1个、西乌3个、东乌2个、乌拉盖2个),各地要切实关注本地区项目管理工作,防止项目无实质性进展而被退库。
(五)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一是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部门支出控制水平。提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质量,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在出台《锡林郭勒盟基础公共服务领域盟与旗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出台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公共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从改革总体部署、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中与自治区国资委国企改革相衔接,及时落实我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进一步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强化服务职能,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