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盟财政局2022年工作安排 | |||
索引号:01165903-8/2023-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锡盟财政局2022年工作安排 | |||
成文日期:2022-02-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02-19 17:27: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减税降费政策、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查补各项税费等因素,2022年我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1.8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加5.9亿元,增长6.2%;结合本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务限额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0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20亿元,增长7.1%。
2022年我盟的财政工作要继续围绕“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等方面把握好工作重点:“开源”就是持续培养财源,不断做大蛋糕,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节流”就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节约每一笔资金;“保重”就是保障重大决策和基本民生的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增效”就是提升效益,将绩效管理贯穿政策设计和资金使用全过程,花钱必问效;“风控”就是守住安全底线,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稳定运行。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立足更高的站位。财政部门是政治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把讲政治贯彻到具体的实践中。要把“两个维护”和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中央、自治区、盟委的部署决策到哪里,我们就要把财政工作及时跟进到哪里。要把中央、自治区和盟委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推进作为我们财政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凡重大形势变化,我们要第一时间拿出财政应对预案,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凡重大政策出台,第一时间研究拿出财政预算方案,统筹平衡科学保障;凡重大指示批示,第一时间拿出财政落实方案,确保落地见效。要把政治要求和政治标准贯彻到财政工作治理、财政政策制定和预算收支的安排中,让财与政更加紧密对接,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政令财行。
(二)积极筹措资金,不断提升财力。我盟收支矛盾长期突出,是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千方百计充实财力始终要摆在我们工作的首要位置。一是盟旗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预期的收入目标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会同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继续加强对新增财源和重点财源的管理,堵塞漏洞,积极清欠,确保应收尽收。继续做好煤炭领域专项整治追损挽损工作,督促企业依照协议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持续抓好财源建设,借助全盟抓招商的契机,发挥好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撬动作用,切实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三是今年中央将较大幅度的向基层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各地要认真研究政策,与盟局形成合力,加强与财政厅沟通对接,全力抓好资金争取工作。四是盟级各部门已陆续制定下发《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指引》,各地财政要会同各部门抓住国家适度提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提前夯实项目库建设,主动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资金支持。
(三)切实增强过紧日子的意识和能力。全盟财政系统要进一步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把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内化为我们财政工作者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一是要加强收支管理,规范部门的预算编制,在完善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体系,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探索推进预算项目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预评审压支控支的第一关口作用,并把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核减无效低效预算。二是要从严从紧抓好年度预算执行,各地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预算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政策,通过调剂现有预算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同时开展好项目的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按程序报批。三是要盘活存量资金,对以前年度的预算结转和沉淀资金要做到能盘尽盘、应收尽收。四是要把政府采购作为控制支出和节约支出的有效措施,对政府协议供货和网上商城全部商品价格开展常态化监控,及时下架价格异常商品。五是要调整重心,逐步将过紧日子的重心从压减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水电、设备、耗材、差旅等基本运转支出,扩展到建设类和发展类项目资金的使用上。
(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需求。支出要坚持有保有压,突出精准性,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全力兜牢“三保”底线。财政“三保”是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压舱石”,各地区在预算编制时,要树牢底线思维,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监控,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二是持续提升民生福祉。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要全面支持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三是加强统筹协调,集中财力保障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确定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等重点项目和支出需求。四是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出力度,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守住财政安全底线。一是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同时化债要实,决不允许搞数字化债、虚假化债。二是要用活政策,拓宽化债方式。积极探索“资金+资产”等市场化、法制化举措提升化债能力。三是持续关注风险降级试点政策。今年自治区将改进化债方式,通过清零一批置换一批、贴息一批、上划一批,推动高风险地区风险降级。试点地区要抓住政策机遇,积极落实好配套化解资金,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风险降级工作。
(六)高质量抓好新增债券资金的管理。一是各地财政要配合发改等部门及早完善项目申报的前期手续,加快编制“一案三书”,实现新增债券项目滚动入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二是新增债券要优先选择制约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中的瓶颈短板项目。要重点考虑能拉动社会投资,对稳投资起到托底作用,能缓解地方财力困难的项目。要重点支持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三是要严格执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各类非公益性支出。四是要坚持适度适量原则,既要立足当前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始终坚持债务负担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把防风险与促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可持续发展。
(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要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力争2022年盟旗两级财政部门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持续推进盟级与旗县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匹配的盟旗两级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三是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时间表”,加快财政电子票据的推广应用,做好惠民便民政策的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四是确保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各地要深化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应用,尽快适应新技术、新流程,不断加强对数据信息的使用管理能力,推动预算管理迈上新台阶。
(八)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对产业相近、主业相同的监管企业,实施整合重组,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要求,现有盟直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到5户左右,各旗县市(区)国有企业户数控制在3户左右,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二是要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关系,保障有效履职,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行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企业运营能力和防范重大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管理水平。三是要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劳动、人事、分配机制,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切实激发企业活力。
(九)有效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增强服务财政的能力。行政事业资产是物化了的财政性资金,其产生的效益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较大的盘活潜力。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地对于机构撤并、改制或整体搬迁导致土地、房屋资产闲置等问题,要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切实盘活用好国有资产。一是要市场处置一批。对于产权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少,又适合商业开发的土地资产,要通过规划调规变性直接进行招拍挂处置。二是要委托经营一批。对于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探索委托管理、统一公开招租等经营方式,降低成本,形成可持续资产收益。三是要政府收储一批。根据闲置土地和房产的位置和开发价值,结合当地政府进行的旧城改造和商业开发,以政府收储的形式整体开发,相应处置收益按规定全额缴入国库。四是要划入国企一批。对于暂不具备转让条件或者更适宜用作经营的资产可通过无偿划拨、资本注入的方式划入国有企业,增强国企的盈利能力和融资造血功能。五是要共享共用一批。探索建立公物仓调剂制度,对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临时性工作机构等购置以及机构改革后剩余的办公物资进行统筹调剂,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共享共用平台,将分散的资产使用变为集约化利用,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循环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十)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一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履行好会计监督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促进财务中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持续推动内控建设,发挥好内控在加强权力制衡、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年内中央将开展地方财政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要及时提请各地党委政府予以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自查和前期准备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
(十一)加强调查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各地财政部门要紧扣综合经济部门的职能作用,联系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好地区社会经济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拓展财政工作新的视角和维度。要深入研究财政工作与宏观经济如何有机衔接、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手段如何协同配合、财政如何支持招商引资、培育财源和产业发展,为领导的决策、完善制度、配置资源提供支撑,以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在宏观管理、综合平衡方面的独特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针对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支持乡村振兴财政政策、规范推进PPP项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急需课题,深入农村牧区、工矿企业查看实情,获取第一手资料,在项目选取和资金分配上做到心中有数。
(十二)提高机关党建水平,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全盟财政系统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深抓细抓实,为财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要把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根本任务,紧扣财政中心工作来推进谋划机关党建,找准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党建要求与党员需求、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结合点,坚持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二是全盟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全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三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盟纪委会议精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坚定正风肃纪反腐,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事活力。坚决贯彻盟委关于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要求,推动形成崇尚实干、担当有为、精准高效、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一是要常态化推进“双百”攻坚行动。全盟财政系统要认真总结开展“双百”攻坚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牢争名进位的意识,建立常态化开展履职尽责、社会安全稳定风险排查整治的体制机制。要将履职尽责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台账,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一以贯之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树立“风险隐患无处不在”的意识,经常盘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即刻上手,及时解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直接抓,以“攻坚不停歇”的劲头,力争各项财政工作走在前列。二是要加快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建设。针对我盟基层财政基础工作薄弱,人员紧缺的现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吸收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财政队伍中,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负责的干部要积极举荐,形成有序更替的人才梯队,为财政事业长远发展储备接续力量。要坚持引进来和送出去同推进,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输送优秀财政人才,更好地服务全盟社会经济发展。三是要加强学习。财政工作综合性很强,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领域,要切实抓好对财政干部的政策理论和财经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电话:0479-8222250 传真:0479-8224025 邮箱:xmczjxxzx@126.com
蒙ICP备19004341号-1 网站标识码:1525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