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盟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盘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 | |||
索引号:01165903-8/2023-00010 | 发文字号:锡财资[2023] 148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锡盟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盘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 | |||
成文日期:2023-03-0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03-09 18:22:3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财政部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全面摸底核实,并将以上资产纳入盘活范围。
二、结合工作实际,把握政策要求,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方案。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公物仓,将低效、闲置资产统一纳入公物舱集中管理、调配使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落实方案,积极推动解决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各层级资产盘活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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