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盟财政局建立科学流程规范存量债务置换 | |||
索引号:01165903-8/2016-0008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公告 | ||
概述:锡盟财政局建立科学流程规范存量债务置换 | |||
成文日期:2016-11-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1-11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为加强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的管理,规范置换债券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0月下旬,锡盟财政局印发了《盟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流程的通知》,以确保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程序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的预算管理规定,确保置换过程规范。并积极落实好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纳入预算管理事项,做到所置换债务逐笔对应到债务项目。
二是确保置换协议签订。各有关债务单位在接到盟财政局下达的置换债券资金额度及项目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置换债务项目债权人及相关部门签订置换存量债务协议,明确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及相关责任等。在15个工作日内,将置换存量债务协议、置换项目债权人开户许可证、发票等报盟财政局预算科。
三是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协议规定和偿债进度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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