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 | |||
索引号:01165903-8/2018-0015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决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18-09-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18-09-14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是锡盟财政局主管的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履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监督管理职责,对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综合管理:在盟国资委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盟直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落实国资委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各项决策部署;对国有资产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考评;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指导旗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代表行署对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履行对盟直国有独资和控(参)股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盟直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和权限,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推荐、拟选、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新模式,研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的原则和要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制度和数据共享机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脱钩、国有股权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科、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科、企业改革与监督考核科、国有企业党建办公室6个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责:
1、综合科:负责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和盟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度;负责对盟直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和资产管理知识的业务培训;负责国资办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国资办信息化及财务工作。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研究制定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结合盟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负责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和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工作;负责对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工作,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监管方案,并办理手续;结合全盟实际,负责探索、研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提供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3、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科:负责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设立登记、占有登记、变动登记和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核、年检和发证工作;负责组织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销申请的受理;负责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资料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负责盟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库维护和动态监管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受理和调处工作。
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全盟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设立登记、占有登记、变动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其他涉及盟直国有企业的各项工作。
5、企业改革与监督考核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合资等重组和新设立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推荐、拟选;建立健全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并研究其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监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企业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6、国有企业党建办公室:负责抓好盟直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群工作;指导旗县市(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人员基本情况,编制10名、实有10名、退休6名。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收入预算850.47 万元,收入实际数1471.87 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621.40万元,预算收入完成率100%。增加原因:经济综合楼物业费、行署2号办公楼(原盟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相关经费、锡林浩特煤矿资产评估经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前期经费、行署2号办公楼物业费等追加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850.47万元,支出实际数932.69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82.22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100%。增加原因:锡林浩特煤矿资产评估经费追加预算80万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22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566.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71.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4.61万元;支出总计1566.4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3.7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03.16万元,增长81.45%;支出总计增加703.16万元,增长81.45%。主要原因:追加经济综合楼物业费、行署2号办公楼(原盟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相关经费、锡林浩特煤矿资产评估经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前期经费、行署2号办公楼物业费等。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7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1.83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3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5万元,占96.20%;项目支出35.14万元,占3.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6.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4.61万元;支出总计1,566.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33.7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03.15万元,增长81.50%;支出增加703.15万元,增长81.50%。主要原因:追加经济综合楼物业费、行署2号办公楼(原盟公安局办公楼)维修改造相关经费、锡林浩特煤矿资产评估经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前期经费、行署2号办公楼物业费等。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1万元,占96.20%;项目支出35.14万元,占3.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71万元、津贴补贴47.22万元、奖金3.8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64万元、带薪休假15.01万元、聘用人员工资13.2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费36.68万元、住房公积金13.07万元,较上年增加6.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调整工资;公用经费705.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0.7万元、咨询费0.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57万元、物业管理费443.9万元、差旅费5.95万元、维修(护)费1.61万元、会议费1.94万元、培训费5.45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委托业务费40.78万元、福利费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1万元(其中:偿还我盟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务129万元、偿还我盟欠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债务50万元),较上年增加12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偿还我盟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务尾款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8.5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把费用关;二是降低接待标准等。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占61.90%;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占38.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和修理,车均运维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对车辆进行了维修保养,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1万元,接待11批次,共接待62人次。主要用于国资部门和相关部门公务往来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12万元,比2016年增加122.07万元,增长20.90%。主要原因是:偿还我盟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务尾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比2016年增加0.12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品增加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99万元,比2016年增加34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行署2号办公楼(原盟公安局办公大楼)的维修改造、改造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其他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物业服务使用的铲雪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积极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和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内容均结合本单位项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任务对项目绩效指标中的各项明细指标进行详细设定,能量化的予以量化,不能量化的予以定性描述,尽可能将定性描述指标通过能够予以量化的方式进行量化。按照时限要求将绩效目标申报表和绩效目标自评表报送锡盟财政绩效管理和投资评审中心,以保证项目的评审通过、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和项目的实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存升 联系电话:0479-8212677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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