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01165903-8/2023-00022 | 发文字号:———锡财农﹝2023﹞1379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12-26 17:40: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旗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资环〔2023〕1588号)和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锡林草字〔2023〕467号),现提前下达你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专项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方向(具体地区、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二、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你地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财政部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2024-2025年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地区,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财政厅、林草局,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
抄送:盟林草局,相关旗县林草局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电话:0479-8222250 传真:0479-8224025 邮箱:xmczjxxzx@126.com
蒙ICP备19004341号-1 网站标识码:1525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