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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
索引号:01165903-8/2024-00023 发文字号:锡财农〔2024〕981号
发文机构:财政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10-25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0-25 16:20: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

来源: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25 04:20  浏览次数:

正蓝旗财政局:

为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保障力度,确保达到“衔接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的国家考核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的通知》(内财农〔2024〕1249号),现下达你地2024年第五批自治区衔接资金500万元,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资金分配与资金支出进度等挂钩机制,根据截至930日已下达的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排名前三的盟市支出数据,同时考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资金量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请你地在接文,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资金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不得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支持的项目要优先选择项目库中已具备立即开工条件的成熟项目,且要充分考虑有效施工期,确保在年底前按照施工计划完工;盟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定期调度项目实施情况,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款,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协调。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各地要及时录入、分解预算指标,及时做好资金支出系统关联操作,客观准确反映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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