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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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11-30 11:16: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资金使用范围: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等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性支出和偿还债务支出,不得用于交通工具、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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