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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6 04:57:50

2015年,按照锡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盟委、行署和自治区财政厅工作大局和经济财政工作中心,以“打造阳光财政、民生财政、服务型财政”为目标,在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宣传情况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把信息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健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机构,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分解到科室局属单位,协调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共同做好信息采集、编报工作。健全完善信息督查制度,坚持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注重质量,加强调研,及时反映财政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力求信息成为反映情况、辅助决策的最新“情报”,逐步提升信息质量。

   (二)整章建制,严格考核。局党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修订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直接挂钩。及时更新局政务网专设的“政务公开工作”子栏目内容。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信息公开失真、违法公开现象,导致决策失误、行政过失、社会公众投诉败诉和失泄密事件的,本年度该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三)规范权力,依法行政。盟财政局以前年度开展权职梳理工作形成的工作共性运行规程5个,个性工作规程28个,将全局33个工作规程编印成《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工作运行规程(汇编)》一书,分类主动公开,为服务对象更方便地监督财政部门行权履职、提高办事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也将审核确认后的股室工作规程汇编成册,并发放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切实做到财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使财政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认真落实廉政风险各项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局属单位,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要求融入到财政业务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检查的全过程。2015年,按照财政部、财政厅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了草原生态补奖、财政存量资金、债务核查、涉农涉牧资金、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等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了对盟领导经济责任、水利资金、盟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在盟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向全社会公开盟级补助旗县专项资金目录,定期更新公开目录。在行署门户网站上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督促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机关汇报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注重宣传,加强培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盟行署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除依法保密和不适于公开事项外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主要是充分利用财政局内外网、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和盟委、行署信息专网,与全局各科室、单位一起,将我局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争取财政资金情况、资金下达情况、局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调研等。有效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更加透明、高效,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部门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电子政务公开屏上滚动播放相关公开信息和办事流程的同时,在锡盟财政局政务网站发布信息  1540条,在自治区财政厅内网发布信息1910条,在锡林郭勒盟政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523条,印发《锡林郭勒财政》,同时所有应公开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布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政府采购目录及大宗采购项目;

    2.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执行情况;

    3.政府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保障情况;

    4.财政工作动态;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锡林郭勒盟政务门户网。

    2.锡林郭勒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

    3.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

    4.其他相关政务网站和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锡盟财政局2015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锡盟财政局2015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及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我局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稳步推进全年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形势下,锡盟财政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盟委、行署对全面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与税务、发改、经信、国土等部门间联动协调机制,努力挖掘增收潜力,顺利实现了首季“开门红”和上半年“双过半”目标,为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110月,全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2亿元,同比增长5.2%,完成年度任务数的81.8%。在全区各盟市中,全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保持排第7位,增速排第10位。

    分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同比下降16.1%;地税部门完成4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同比增长7.9%;财政部门完成2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10.4%。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1.3%60.3%28.4%

    分地区看,全盟13个旗县市区中除乌拉盖受贺斯乌拉煤矿停产影响同比减收1.2亿元,下降27.3%、太旗受上年基数高的影响下降8.2%、蓝旗下降0.8%外,其余10个旗县市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分项目看,税收收入完成50.4亿元,同比增长4%,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69.8%;非税收入完成21.8亿元,同比增长8%,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30.2%

   (二)优化支出结构,发挥公共财政保障作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工作要求,加大预算资金调度力度,确保“十项民生”、“十个全覆盖”等重点民生工程领域资金需求,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110月,全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8.3亿元,完成年初任务的77.2%,同比增加19亿元,增长12.7%。其中用于“三农三牧”、教育、社保、就业、医疗、扶贫、住房等民生领域支出135.5亿元,同比增加17.6亿元,增长15%,占总支出的80.5%。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节约的资金用在“三保”方面。

    1.落实惠农惠牧政策。支持农牧业发展和农村牧区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三农三牧”事业发展。一是落实惠民补贴政策。拨付各类农牧民补贴资金14.7亿元,用于兑付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促进农牧民增产增收。二是加大农牧业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力度。落实资金5.9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技术推广和水利建设。落实保险保费8,100万元,有效增强农林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三是加强嘎查(村)公益事业建设。全盟嘎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2.2亿元,涵盖7大类、505个项目,覆盖全盟298个嘎查村。四是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按照三年建设规划要求,采取利用政府债券、下达启动资金、预拨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加大盟级资金拨付力度,截至10月底全盟已筹集工程建设资金17.56亿元。与盟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个全覆盖”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通知》,确保建设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2.促进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争取上级资金4.4亿元,盟级安排资金3.2亿元,落实学前教育“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四免两补”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学校及安全改造工程建设。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争取上级资金5.5亿元,盟级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城乡居民低保和养老及发放高龄补贴等抚恤优抚和福利救济工作,落实公益性岗位、贷款担保和贴息等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和城乡低保户取暖。争取上级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6,600万元,有效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三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争取上级资金3.7亿元,盟级安排资金8,430万元,落实农村牧区免费体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四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争取上级保障性住房资金6.5亿元,盟级安排资金3,000万元,加强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改善城乡低收入等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五是支持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盟级安排资金9,116万元,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惠民工程,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和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免费向社会开发;设立旅游发展基金,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支持全盟足球事业改革与发展。

    3.保障全盟重点项目支出需求。一是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盟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370万元,支持“三到村三到户”、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项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年内2.4万人实现稳定脱贫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支持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牧区人畜饮水问题。安排资金7,351万元,用于实施全盟农村牧区1.62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促进盟行署确定的利用两年半(20132015年)时间解决规划外2.66万人、250万头牲畜饮水困难问题目标任务。三是加大交通设施建设投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2亿元,盟级安排资金1.2亿元,加强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养护及“十个全覆盖”工程街巷硬化。安排资金6,350万元,用于航线补贴和民航机场建设。四是促进县域经济和工业经济发展。加大对旗县转移支付力度,年度预算计划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亿元,较上年提高0.2亿元。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落地。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工业企业临时电价补贴。拓宽融资渠道,为锡盟再就业担保中心、锡林汇通融资担保公司、锡盟经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和锡盟交通投资公司等融资担保机构拆借资金4.5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资金使用效应。

    4.加强资金调度,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今年累计为旗县调度资金99.1亿元,确保旗县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以及重大事项、特事特办等支持旗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三)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提升理财水平。

    1.加强预算、国库管理工作。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扩大预算编制范围,把上级补助收入、部门非税收入、部门采购计划纳入预算管理。组织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编制工作,在2014年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纳入“三公”经费编制范围的基础上,自2015年开始单独编制会议费预算。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下达速度,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扩大直接支付范围,严格授权支付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制定印发2015年公开方案,组织盟本级174个部门和各旗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在行署政务门户网站和各自门户网站上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的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预算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政府财务收支管理,组织开展盟级、锡林浩特市和西苏旗“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2.开展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多次组织实施统计、汇总与核实等清理工作,截至2015228日,全盟结转结余财政资金19.9亿元,比2014年底减少14.3亿元,下降40.2%,全盟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成效明显。盟级今年首次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1.2亿元编入预算,统筹用于文化体育、卫生、农牧业等民生领域。建立定期报告长效机制,各旗县市区和盟直各部门按季度上报财政资金盘活情况。

    3.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投资评审工作。在2014年印发《锡林郭勒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锡林郭勒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锡林郭勒盟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锡林郭勒盟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2016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预算部门和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奠定基础。今年选取68个单位、7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管理试点工作,选择10个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工作,组织入库168个项目开展投资评审。已完成的37预算评审项目涉及资金3.8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0.9亿元,综合审减率28.1%

    4.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组织开展对2014年清理甄别的存量债务结果进行自查,配合财政厅债务核查组以及财政部驻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检查组对我盟自查后的存量债务进行核查,确定我盟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专项工作小组,举办全盟范围培训班,聘请专家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债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并检查验收债务资料。密切关注自治区财政厅工作动态,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我盟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强化债务统计和分析工作,提高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能力。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缓解地方财政偿债压力,目前我局已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盟的三批置换债券额度22.6亿元下达到各旗县市区。

    5.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和管理工作。加强苏木乡镇财政所建设工作,从基础建设、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对12个旗县29个苏木乡镇标准化财政所进行考评。推进苏尼特左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加强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牧区信息服务进牧户工程和牧区金融支付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编制三年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建立标准和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完善措施。推进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组织开展移交机构和人员、移交职能和事务以及留办职能和事务等工作。加强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今年全盟“一卡通”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8.7亿元,补贴城乡居民170万人次。

    6.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核实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盟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674户,总资产173.6亿元;盟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量24.5亿元;纳入我盟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总户数为63户,资产总额211.8亿元,负债总额128.4亿元,所有者权益83.3亿元。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对原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盟行署驻京联络处和北京昌平小汤山锡昌疗养院资产的清查和划转工作。完成全盟856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审核发放工作,核清人员结构、财务收支等基本情况。整合全盟交通企业资产与资本,支持组建成立锡林郭勒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搭建交通投融资平台。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对盟兴富投资公司、盟浩力交通建设公司、巴林左旗浩力路桥公司和桑根达来粮食储备中转库等4户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7.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改革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对2015年全盟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收入进行模拟测算和分析,并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了调研报告,做好“营改增”扩围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增设工矿区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工作,协调盟地税、国土、城建等部门,完善我盟计划设立的17个工矿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资料。结合资源企业运行、税费征收管理及资源税改革情况,会同地税部门对我盟涉及7个资源品目、9户矿产资源企业税费负担情况进行调研,为下一步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全面实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做好准备,积极维护我盟既得利益。

  8.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举办全盟财政系统和盟旗两级预算单位分管领导培训班,邀请中央财经大学专家,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意识。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按照自治区财政厅119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考核指标要求,从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预算决算公开和办事公开、强化行政问责和监督制约机制、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高财政干部“两依”能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大宣传和学习贯彻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和举措,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9.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转发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调研工作。盟级安排资金1,043.4万元,把盟民政局、蒙医医院、精神病院和日报社等4个单位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解决222个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10.组织会计培训、考试工作。举办新《会计准则》、营业税改增值税等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工作,完成全盟64户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业和人员管理。

    11.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三农三牧”、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为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和地区开展监查工作,促进财政政策和资金有效落实。按照财政部、财政厅等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了草原生态补奖、财政存量资金、债务核查、涉农涉牧资金、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发展资金绩效考评等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开展了对盟领导经济责任、水利资金、盟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等项目的审计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全盟“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1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采购规模。全盟完成政府采购金额7.3亿元,节约资金0.6亿元,节支率7%,节约财政资金成效显著。其中盟本级完成采购金额为2.6亿元,节约资金0.3亿元,节支率9.7%

   (四)加强机关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1.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广泛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专题研讨、讲党课和查找不严不实等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做好表率,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断推动“三严三实”常态化、长效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团结协作,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执行力和领导力。

    2.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完善了日常管理、办公文秘、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和业务管理等五个方面24个内部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内部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万名干部下基层四级示范抓引领专题培训班、盟直单位在职职工培训班、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以及公务员在线网络学习活动,邀请自治区党校教授以“2015年宏观经济走势”和“严明党纪党规、切实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进行专题讲座,强化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和知识储备。推进财政“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印发工作要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收官工作,全局“六五”普法工作收到自治区验收组肯定。

    3.推进党建工作。完善党组织建设,调整充实局党组中心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人员构成,确保党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民主生活,组织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能力。按照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培养和发展党员5名。开展“双先双优”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出2014年度优秀公务员18名、先进工作者5名。丰富党建载体,组织参加抗战胜利70周年、“端午节”登山比赛、全民健身启动仪式、博爱“一日捐”、“劳动节”植树和清理白色垃圾等活动。

    4.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对正镶白旗伊克淖尔苏木巴音敖包嘎查、锡林浩特市巴彦宝力格苏木和巴彦哈日阿图嘎查的定点帮扶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和慰问贫困户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完善帮扶工作举措,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2015年我局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合理,网站的专题访谈、互动交流等综合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时效性有待提高,内容不够规范,深度有待提升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程序,着力打造好“阳光财政”、“民生财政”、“服务型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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