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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盟本级非税收入“以票控费”为总手,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票据源头管理,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盟本级财政相应制定了非税收入票据计划管理、领购、核销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管理流程和责任追究。在银行代收的基础上,坚持“两个保证、三项核对、五不领购”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申报、购前审批、限量供应、销旧换新、票款项同行”的管理办法,即保证执收执罚部门的票据的足够
使用,保证票据的及时到位:“三项核对”即收罚许可证与票据填开项目核对,票据计划数与实际领购数相核对,票据销毁金额与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数相核对,“五不领购”即不出示《票据领购证》的不予领购,非专管人员不予领购,不按规定管理、缴销票据的不予领购,丢失、毁损未查明原因的不予领购,未将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的不予领购。截止6月底,盟本级共征收非税收入30,01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942万元,增长197.9%,完成预算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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