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致使盟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存在着很多帐外资产,造成盟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帐实不符、帐帐不符”,单位固定资产实有数额和账面数额相差很大。如:有的单位2005年末,账面固定资产1,707.9万元,实有固定资产2,112.5万元,是账面数额的123.6%。其中盘盈242.8万元,占账面数额的14.2%;实有资产与账面资产不符金额161.8万元,占账面数额的9.5%。有的单位2005年末,账面固定资产277.3万元,实有固定资产475万元,是账面数额的171.3%。其中盘盈136.9万元,占账面数额的49.4%;实有资产与账面资产不符金额60.7万元,占账面数额的21.9%。通过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国资办彻底查清了这些单位的实有资产,并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使多年来滞留在帐外的资产如实入帐,使国有资产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完整,建立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