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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及锡盟行署办公厅关于《锡林郭勒盟盟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实施细则(暂行)》(锡署办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2007年10月8日,盟国资办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会议在盟财政局举行。由呼市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盟财政局、盟国资办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选专家组,盟财政局监查科、盟工商局有关科室人员作现场监督,对来自北京、呼市、赤峰、锡林浩特等地区参加本次选聘会的六家中介机构进行聘选,从中评选出四家。选聘大会程序严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节约资产鉴证成本费用的原则进行。被选聘的中介机构,将对2007年盟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查出的需报损、报废的资产进行鉴证工作。预计可节约资产鉴证费用50%以上。
此次选聘中介机构,为国有资产损溢鉴证、资产处置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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