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太仆寺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千斤沟镇日光温室蔬菜种植项目计划的批复
太仆寺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锡林郭勒盟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内农综办[2006]46号文件)要求,现对你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日光温室蔬菜种植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 建设范围:千斤沟镇。
二. 承担企业:太仆寺旗千斤沟西山坡村蔬菜协会。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25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2万元,旗财政配套
三. 资金8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银行贷款50万元。
四. 建设任务:建设日光温室100座,打井100眼,架设低压线路1.2公里。
五. 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企业蔬菜生产能力75万公斤,新增产值299万元,新增利税99万元。
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项目计划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批准。
2、切实落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牧民自筹资金。
3、按照“谁受益,谁还款”原则,将有偿资金落实到债务人;有偿资金放款要采取抵押方式,按工程进度拨款。
4、无偿资金必须实行县级报账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监督和跟踪问效,随时掌握项目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力求最佳效益。
6、项目必须充分发挥对地方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