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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正镶白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振华饲料公司牛羊配合饲料加工项目计划的批复
正镶白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锡林郭勒盟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计划的批复》(内农综办[2006]46号文件)要求,现对你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振华饲料公司牛羊配合饲料加工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 建设范围:明安图镇。
二. 承担单位:正镶白旗振华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三.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5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3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3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42万元,旗财政配套 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银行贷款95万元。
四. 建设任务:建设原料库罩棚、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土建工程8000平方米,购置设备10台套。
五. 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企业新增饲料生产能力5000万公斤,新增产值5300万元,新增利税249.87万元。
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项目计划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批准。
2、切实落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企业、牧民自筹资金。
3、按照“谁受益,谁还款”原则,将有偿资金落实到债务人;有偿资金放款要采取抵押方式,按工程进度拨款。
4、无偿资金必须实行县级报账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检查监督和跟踪问效,随时掌握项目经营和财务状况,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力求最佳效益。
6、项目必须充分发挥对地方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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