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正镶白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
草原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
正镶白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你旗白农综字[2006]2号文件收悉,原则同意你旗所报计划。根据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锡林郭勒盟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批复》(内农综办[2006]26号文件)要求,现对你旗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 建设范围:明安图项目区。
二.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4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9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86万元,盟级财政资金11万元,旗财政配套资金11万元,自筹资金109万元(投工投劳折资55万元)。
三. 建设任务:人工种草0.9万亩,改良草场0.5万亩。
四. 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建设,项目区新增灌溉面积0.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2万亩,扩大优质饲草料面积0.9万亩,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畜牧业发展后劲增强;治理(控制)沙化(退化)草场43万亩,草地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项目建成后,新增干草912.5万公斤,新增产值705.2万元,项目区牧民纯收入总额增加563.3万元。
五. 牲畜改良:实施胚胎移植50枚,投资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万元;引进西门达尔牛50头,投资2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6万元。
科技推广:推广草地免耕播种技术,投资4万元;疫病防治技术,投资4万元。以上两项技术的科技协作单位是旗农牧局。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投资3万元,科技协作单位是旗水务局。推广覆膜种
六. 植及保水剂技术,投资4万元,科技协作单位是旗水务局、科技局、农牧局。推广化学除草技术,投资1万元,科技协作单位是自治区草原勘察设计院。
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注意以下问题:
1、项目计划一经批复,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批准。2、切实落实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引导农牧民在自愿的基础上自筹资金。3、项目建设要有利于保护草地生态环境,将生态、经济效益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4、人工种草原则上不再另开新地,划区轮牧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当年生高产饲草料必须有保灌条件、节水措施和防护林带(网)。5、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工程实施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6、进一步发挥专业部门的作用,做好项目的扩初设计,工程规划,工程预决算,提高项目工程的科技含量。在此基础上按照《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程》的要求,加快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的规范化进程。7、务必认真执行国家农发办新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国农办[2004]35号),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二是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组织实施;三是遵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国农办[2004]49号)的要求,把
工程监理作为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措施加以推行。四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6]4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科技推广费的管理工作,随项目下达的科技推广费实行县级报账制,不能以拨代报。8、在今后的年度计划编报工作中,请你们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做好工程预算,必须保证计划的科学严密。同时,必须准确把握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不能偏离服务于农牧业、服务于农牧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