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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本次“2008年秋季学期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的采购事宜。为保证所需教科书价格合理、质量上乘、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的项目编号及内容:
(一)采购编号:XMCG2008-JZ004
(二)采购内容:2008年秋季学期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
本次采购内容共分两包:
具体为:1-9年级蒙、汉语授课教材和学生用书。
第一包:2008年秋季学期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
蒙授:一至三年级手工制作(上册)、四至六年级科技小制作(上册)、三至八年级心里健康教育(上册)、七年级工艺品制作(全一册)、八年级科技制作(上册)、八年级再生能源(全一册)、九年级生态与经济(全一册)、九年级民族团结与法制教育(全一册)、三至九年级的学生成长纪录册;(汉文)
第二包:2008年秋季学期自治区规定必设科目教科书:
汉授:一至三年级手工制作(上册)、四至六年级科技小制作(上册)、三至九年级心里健康教育(上册)、七年级工艺品制作(上册)、八年级科技制作(上册)、八年级再生能源(全一册)、九年级生态与经济(全一册)、九年级民族团结与法制教育(全一册)、一至九年级的学生成长纪录册;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科目出版发行资质的出版社或发行机构;
2、具有三年以上书刊发行经验,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运输、调剂、零售及结算能力,有配套的发行网络;
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和承担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人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施和技术条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中小学教材出版投标人应提供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中小学出版资质文件和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文件;
2、中小学教材发行投标人应提供国务院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书刊经营许可证和国务院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文件;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的证件(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的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
9、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三、资格预审时间:从2008年5月19日开始至2008年5月29日结束。通过预审的供应商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从2008年5月30日开始至2008年6月9日。
五、标书售价: 500.00元/每包;
收款人: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融达支行
帐 号:283101040001624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1号
外地汇款至我中心账户后,请将汇款回单及Email传真至我中心确认后,我中心将电子标书用Email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8年6月10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递交预审文件地址: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那达慕大街11号,财政局办公楼309室)
联系人:陈文平褚文华
联系电话:0479-8231721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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