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牧区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补助
今年,我区将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85万人扩大到110万人,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提高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元,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不低于558元。上半年,已下达补助资金17549万元,全部发放到农村牧区低保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