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信息

锡盟财政局党组关于盟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2月14日    来源:
  一、 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根据盟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418日至66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对盟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26日、108日、1128日向锡盟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2022418日至66日,盟委第三巡察组对盟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26日,盟委巡察组对盟财政局进行了问题反馈共反馈“三个聚焦方面问题11立行立改问题1个。盟财政局党组细化具体问题34制定整改措施93条,其中,涉及盟财政局党建整改问题12个、业务方面整改问题22个。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33正在整改问题1个。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核心职能责任有一定欠缺。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不深入

1)学习党中央、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不全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8月修订完善《锡盟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明确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补充完善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级决策部署精神逐一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和个人学、专题学和专班学、会议研讨和专题报告、案例教学和音像教学,经验分享和交流发言等形式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已全部学完。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20229制定印发《锡盟财政局调整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容增加了着力强化学习贯彻执行落实力度、强化日常考核宣传引导强度,就明确压实各项职责,抓好日常工作推进及强化平时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今后,局党组将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任务、重大举措、重点环节等方面,引领全体干部职工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具体化实效化。二是2022930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实绩目标考核、述职审核等进行具体要求,由机关纪委针对述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财政局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继续落实《锡林郭勒盟财政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严格审核各科室、局属单位网上发布信息

(3)对民族资金管理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1027日已联合盟民委制定《锡林郭勒盟民族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用途;民族工作专项资金财政和民族事务部门职责分工;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和拨付程序;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有关规定;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监管等内容。二是20211217日收到自治区提前下达2022年民族工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文件,20211220日盟民委提出资金分配意见,于20211221日提前下达各旗县2022年自治区民族工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通知》执行,待收到自治区下达的民族工作专项资金指标后,如不涉及资金分配事项,30天内下达旗县;如涉及资金分配事项,待盟民族事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分配意见后,10内下达旗县。

2.针对履行财政职能责任有欠缺

1)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不够充分。作为综合经济部门,在破解产业结构单一、培植财源后劲不足等制约财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方面,提出的办法不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行署《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今年盟本级预算安排盟级服务业专项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二是按照《锡林郭勒盟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奖补办法(试行)》,今年盟本级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奖补资金900万元。三是按照《锡林郭勒盟盟级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办法(试行)》,今年盟本级预算安排盟级重点项目建设考评奖补资金2400万元。四是今年盟本级预算安排工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五是每月对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行署,督促旗县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经统计,2022年全盟100万元以上新增税源企业49户,预计贡献全口径税收7.7亿元,截至9月底,已贡献税收5.1亿元。六是截至930日,全盟非税收入完成26.4亿元,较2021年末下降了7.7个百分点,预计年底非税收入占比在30%左右

(2)预算编制不精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并对提前下达资金提出了明确时限要求,要求资金主管部门对上级提前下达的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要在收到文件的10日内提出分配意见,并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将提前下达资金指标提前下达旗县。二是已于20226月制定印发《关于编制2023年盟本级预算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前筹划,精准编制预算。三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锡林郭勒盟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暂行)》等要求,2022年盟本级所有预算项目已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共涉及227个预算单位1121个项目,盟本级预算安排时将绩效目标得分情况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凡是能够压减的项目全部进行了压减,2023年进一步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3)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于试编阶段,2018年、201920202021年国有资本收支预算执行率均为100%2021924日第一次调整预算时,收回乌兰牧骑文化艺术中心、党史陈列布展经费等项目;1221日第二次调整预算时,除锡林浩特市兴建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已拨付到锡林浩特市),其余各项结余指标均收回,用于追加重点项目和亟需支出。

42019年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9年未在当年向旗县拨付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已于2020年度全部拨付;2022年除肉羊保险资金由于项目未开展目前未拨付其余资金均已下达。二是20227月起每周对未拿出上级专项资金分配意见的部门和项目进行列表汇总,提交盟行署由分管盟长督促部门尽快拿出资金分配方案,行署研究后及时拨付资金,让资金尽快下沉到旗县,及时形成支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要求,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三是20227月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对预算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提出分配意见,提请行署研究后将具体分配意见反馈盟财政局,盟财政局在收到主管部门转移支付分配意见后10日内将资金下达旗县。截至11月底,已下旗县76.6亿元,占应下达金额的98.2%

3.针对履行财政监管国有固定资产职能责任有欠缺

1)处置审批程序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锡林郭勒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细化,草拟完成《锡林郭勒盟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施细则》和《锡林郭勒盟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实施细则》,已征求完相关部门和地区意见,局机关党组会已审核通过。二是对盟纪委监委2020年拍卖的车库、2021年盟国资服务中心拍卖的固定资产已完成备案。三是盟财政局名下的出租资产租金已完成评估,今后将按照评估价值或者询价方式进行出租。

4.针对党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1)党组政治责任内容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5月制定印发《锡盟财政局2022年度党组及班子成员政治责任清单》,将乡村振兴、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等内容纳入清单中并在以后年度中严格执行。清单中,第1条明确要求局党组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引领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盟委各项部署要求。二是由机关党委牵头,每年初及时制定《锡盟财政局党组及班子成员政治责任清单》,并由局党组书记审核签批

2)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程序的通知》,对党组会议议题提交、研究、决策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和细化,进一步提高了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健全完善了《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秘书职责,切实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对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印发会议纪要。如:大额资金分配工作,由相关科室依据有关要求拿出意见建议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根据会议纪要严格执行。

3)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印发了《保密制度汇编》,与涉密科室、单位14名干部职工签订了《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和《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二是指定一名正式职工负责涉密文件流转,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对离职离岗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管理。对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平台个人账号定期进行梳理,进行登记备案并强化日常监控。三是以保密工作回头看为契机,邀请盟保密机要局工作人员对局机关保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二)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不够到位,维护群众利益有差距

5.针对推动重点改革工作不够有力

1)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序时进度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锡盟国资委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每年对盟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加分;同时,按照盟委会议议定的企业规格,盟委组织部对规格在副处级以上企业领导人进行考核;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盟国资委制定印发了《锡盟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对董事会及成员进行管理评价,董事会与企业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对经理层予以管理考核。二是根据《锡林郭勒盟国资委 中共锡盟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度盟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指标及综合指标进行考核的通知》,于202112月对盟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2020年度考核,并将《锡盟国资委关于2020年度盟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实施方案的报告》报送薪酬改革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批复发放薪酬,并对扣分项逐项予以优化调整。三是此项任务需由盟委组织部牵头制定,自治区尚未制定相关文件,我委现结合《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四是经请示自治区国资委及财政厅,此项任务为国家顶层设计,目前自治区也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委时刻关注自治区相关政策,如自治区出台,及时参照制定。目前,经请示自治区国资委,如有国有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我委将向盟行署申请相应补偿。五是202112月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的通知》。盟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全面梳理了出资人监管事项,明确监管范围,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监管方式。六是2022616日印发了《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补充资本金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盟直属国有企业补充资本金管理,每年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充盟直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七是经与盟统计局对接,此项任务为国家顶层设计,目前自治区也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委时刻关注自治区相关政策,如自治区出台,我委及时参照制定。目前,已对《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019)》进行了修订,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考核评价,逐步完善国有经济统计指标体系、评价制度。

2)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未按时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22730日,盟本级及旗县共26家医院已全部上线运行。旗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150家。其中:正蓝旗16家、东乌旗15,已于830日上线并成功申领医疗票据其他11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完成上线

6.针对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监督检查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盟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于202175日至720日期间,对盟生态保护局、科学技术协会等4家单位开展了20192020年度盟本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829日,对盟应急管理局20212022年度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质量工作,2022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月印发《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预算单位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检查,93日将检查结果公示在锡盟财政局门户网上。

2)专项资金跟踪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20229月底,全盟农林水累计支出为43.92亿元,同比上年增加13.11亿元,同比上年增长42.56%二是自治区衔接资金和惠农惠牧资金支出定期调度并进行通报,2022年我盟草原生态奖补、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排自治区前列。三是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市(区)每年620日前报送本地区年度自治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实际效果(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情况)情况。2022年三、四季度,各旗县市(区)按季度完成了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工作。2022年将2021年项目执行情况在盟财政局政务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今后,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次,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项目。

3)预决算公开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4月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二是注重公开前业务培训,组织盟本级所有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线上培训班,规范公开流程,针对问题较多部门进行线上业务指导。三是加强预决算公开质量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盟本级所有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质量检查,重点检查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预算部门进行整改。2023年继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核查工作。

2021年度各旗县市(区)决算公开工作已在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网站中全部完成,目前盟本级决算公开工作正在推进,已报盟人大工委审议,盟人大工委召开工委会审议审计批复后完成公开工作;2022530日盟本级所有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在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网站中已全部公开完成,旗县市(区)预算在各旗县市(区)人大审议后的20日内公开完成。

7.针对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存在短板

1)政府采购招投标投诉处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情况重新梳理,并按规定进行整改。二是2017年以来,未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的9件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已全部补充登记并公开。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电子化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及信息公开格式规范,并通过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行政裁决子系统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切实保护政府采购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2)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少。

整改落实情况:2021118日起至1220日,我局委托中国政府采购报对全盟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开展了线上培训,共学习30学时,专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按时参加考试后可视为学习完成2022年,已通过线上培训和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方式对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开展培训。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各采购人培训,确保每年每人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项培训不少于40学时。

8.针对机关财务管理不严谨

1)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930日修订的《锡盟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对大额现金提取、报销程序、审批权限、原始凭证(即报销凭证)审核、审核报批进行了规范。二是非特殊情况不允许提取现金结算业务,执行转账结算;补齐差旅费审批单和培训文件;召集与本次巡察整改有关的经办人、负责人和领导,补齐银行账户的手续费、工资表、水电费、电话费、房产税支出凭证的财务负责人签字手续;补齐劳务费合同和日期;2022年起,已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无纸化考试监考劳务,取得了正规合同和发票。三是对机关从事财务岗位年限较长人员进行了调整,要求财务人员每年开展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自主学习

2)部分办公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的《锡盟财政局机关资产设备管理登记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范围,明确了固定资产价值、使用年限、使用人管理职责等,提升固定资产整体管理水平。二是2022829局机关财务人员将漏记办公设备补计入账。

3)内部财务审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1018日,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对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内部操作规程审核工作进行布置。二是印发《锡盟财政局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委员会人员的通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部分内控办成员。三是修订完善了锡盟财政局所有科室、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三)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9.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支部换届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88日各党支部开展换届改选工作,810日前,各党支部上报换届改选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换届改选大会选举办法;815日前,各党支部上报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820日前,各党支部上报选举结果报告,并全部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程序完成换届工作。二是换届工作完成后,支部委员全部配齐,党员分配合理,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有序开展,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锡盟财政局组织生活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2022816日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基层制度,“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完善,特别是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将考核工作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述职考评工作中。630日集中各党支部及国有企业支部委员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发展党员、换届选举、收缴党费及组织生活步骤、程序、条件、环节等。

3)未成立退休党员党支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锡盟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印发的有关规定,印发制定《锡盟财政局离退休党员管理实施细则》,针对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2项。二是2022930日成立离退休党支部。

4)统筹引领国企党建工作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一揽子全面加强盟直国企党的领导向纵深发展的制度文件二是全程指导盟交投公司、经元公司成立党支部,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于 2022 69日正式成立,经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于 20211220日正式成立。截至 11 30日,两家公司共组织学习3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各1次,均参加盟国资委组织的学习3次。今后,将继续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锡盟国资委关于完善盟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要求,进一步监督指导盟直国有企业党内组织生活。

10.针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

1)内控制度制定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锡盟财政局关于印发干部职工请销假(报备)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请假范围、审批权限,规范了请假流程。二是修订完善《锡盟财政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细化审批流程程序、接待标准、财务报销等事项。三是健全完善了《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凡是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四是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回头看成立内控委员会,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组织各科室、单位梳理完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919日印发制定《锡盟财政局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针对局党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职责进行详细分工。二是2022325日印发制定《2022年盟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准确把握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三是2022519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政治各项监督、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行部署。

(3)国资国企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118召开党组会议,就某公司董事长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剖析研讨二是20221017日,印发相关通知,要求某公司领导班子召开工作纪律专题会议。

4)廉政教育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9月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二是20225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9月组织全体党员及国有企业党员代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后,局机关将充分利用全盟各种廉政教育资源,每年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1次廉洁从政教育。

5)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8月派驻纪检组制定完善《锡盟财政局政治监督台账》。二是2022620日制定《锡盟财政局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持续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三是2022730日制定《国有企业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持续对盟直属国有企业岗位权力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四是制定国有企业监督检查方案,对国有企业开展专项监督。

11.针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9月制定《锡盟财政局组织生活管理若干规定》,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20229月印发《锡盟财政局调整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压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三是2022930日印发《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工作内容中。

局机关内部各类标语、展示牌、门牌未更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期间,规范更新楼层展板13块,展示牌125个,宣传标语8条,视频标识2条。今后,对后续宣传标语、展板内容等必须通过局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后方能发布,坚决做到适时适度,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宣传形式内容进行监管。二是由综合保障中心、局机关党委牵头,每半年对财政内部综合信息平台、工作群设置等开展1次自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113046;电子邮箱:xmcjzjgdw@126.com

 

 

 

 

 

 

中共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党组

20232月14

   
网站支持IPv6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电话:0479-8222250 传真:0479-8224025 邮箱:xmczjxxzx@126.com

公安备案号15250202000365

蒙ICP备19004341号-1 网站标识码:152500002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