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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度)

2025年04月16日    来源: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草原保险保护草原生态、防范草原灾害、促进灾后恢复作用,2025年3月5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林草局、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度)》(内财金〔2025〕182号),明确了我盟西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作为全盟草原保险试点区域。两地参保草原面积目标300万亩,保额为350元/亩,保险费率1%。保费补贴比例为:自治区财政补贴50%,盟旗两级财政补贴30%,投保人自缴20%。草原保险责任包括不限于旱灾、火灾、洪水、大风、冰雹、病虫鼠害、野生动物毁损等,赔付金额由每亩保险金额、受损面积和赔偿比例计算确定,赔偿比例以参保地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权重35%)、草原生产力(权重35%)、草原植被高度(权重30%)三项指标前5年平均值与当年监测值对比判断确定。

  地方金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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