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的有关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职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2023年在锡林郭勒盟本级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工作。现将监督评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为基础,共抽取了14家代理机构作为被监督评价对象,抽查采购项目37个。
二、监督评价内容
按照评价与检查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从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与人员情况、企业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采购活动开展情况等方面开展。
三、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考核组书面审查等方式。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相关代理机构自查和检查工作组对项目资料档案等进行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内部管理制度、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与履约验收等环节。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管理制度不完备,风险防控不到位。个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相关管理制度。
(二)部分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部分项目存在采购方式选择不合理、采购项目类别定义错误、特定资格条件设定不合理和存在缺陷、所属行业不合理、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未与采购需求对应等问题。
(三)个别代理机构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代理费用收取标准且代理费用收取文件引用错误。
(四)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及履约验收不及时。部分项目存在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采购合同公示、缺少履约验收资料的情况,多数代理机构未能督促及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公示及履约验收。
五、监督评价结果
此次参评的14家代理机构中得分90分以上的有2家,占比14.3%;80分≤得分<90分有10家,占比71.4%; 60分≤得分<80分的有2家,占比14.3%。同时,针对本次考核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分别反馈相关代理机构并督促限期整改。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