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 | |||
索引号:01165903-8/2017-0011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财政局 | 信息分类:公告 | ||
概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公开 | |||
成文日期:2017-09-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17-09-11 0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研究审定锡林郭勒盟农村综合改革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综合指导意见;部署锡盟农村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协调解决锡盟农村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指导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负责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财力保证,研究起草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的相关配套改革办法;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和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贴;推行“一事一议”财政补贴制及全盟国有农牧场改革,落实财政应负担情况以及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投入保障工作;测算确定苏木乡镇改革成本,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等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行。
2016年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部门独立核算单位1个,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办2016年总收入16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81万元。2015年总收入11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8万元。因我办人员变动,有新增人员,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168.29万元,总支出183.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47万元。2015年财政补助收入110.54万元,总支出157.24万元,由于新增人员变动,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我办按照预算严格执行,完成预算的100%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全额财政拨款数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3.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13.1万元,公务接待0.1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2.21万元,公务接待0.04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9.1万元,主要由于我办下旗县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更换发动机等配件支出的增长。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没有会议费用支出 ,2016年会议费用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综改办指导和推进相关综改工作。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6年培训费用支出0.09 万元,相对于2015年培训费用14.2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及人数减少。
(4)下一步制定更加规范的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开展的培训,会议工作,做好前期统计工作及培训费用预算,达到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的目标。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6年财政拨款 168.29万元,支出1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补助支出全部是基本支出构成。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32.34万元,支出总计232.3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72.97万元;支出减少-172.97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收回184.03万元;二是我部门人员增加费用相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6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2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8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2.29万元,支出总计232.29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72.9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资金收回184.03万元;二是我部门人员增加,费用相对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22万元、津贴补贴56.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7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支出11.13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39.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差旅费用7.3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用22.21万元,会议费用1.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培训会议次数减少,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印刷费用以及差旅费用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69.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7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增加9.1万元,主要由于我办下旗县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更换发动机等配件支出的增长。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1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1万元,主要由于我办下旗县检查工作次数增加,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更换发动机等配件支出的增长。
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4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5人次。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6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8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培训会及会议次数减少,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印刷费用以及差旅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没有发生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绩效申报项目综改业务经费,通过培训,开展会议更好地提高综改业务人员相关知识水平,已完成绩效申报目标当年资金使用监督,项目考核等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0479-8253099
版权所有: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主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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