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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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2023-11-30 11:16: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使用范围:
一:专项资金分为自治区本级资金和自治区对下补助资金,按照支出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
二:组织管理费是指组织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宣传出版、咨询评审、交流培训、数据库建设等。
三:保护补助费是指补助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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