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信访局及所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财会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盟市财政局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内财监检〔2024〕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监〔2024〕288号)要求,我局兹派出检查组,对你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本次检查以2023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双基础平行记账是否全面、完整,会计业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会计报表编制是否准确、完整,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支出、非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
(二) 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本次检查2022年度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
二、检查时间
此项检查工作于2024年10月28日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具体进场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组组成人员
检查组组长:刘兴丽 (财政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科)
检查组成员:金文斯 (国有企业产权与财务科)
贾海慧 (财政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科)
房雅倩 (财政监督与金融风险防范科)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指定专门负责人,如实提供资料、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联 系 人:贾海慧
联系电话:8222976、15204798059
附件:检查资料清单
检查资料清单.docx
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